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误工不是根据休养天数确定的,则误工成本的确定是根据误工的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计算固定残疾日前一天。因此,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
1.受害人工资高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能够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2.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工资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相当,则误工费按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即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数。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