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是治疗和康复费用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治疗康复费用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设备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2.第二十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的,侵权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3.第二十五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一次性支付赔偿;一次性支付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