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疾水平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固定残疾之日起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害赔偿?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是一个非常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指因残疾减少或生活来源损失的财产损害赔偿,否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识别标准:工伤发生后,治疗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自我照顾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根本不能照顾自己。大多数生活不能照顾自己,也不能照顾自己。
3.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估》一般适用于残疾等级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伤残程度的评估。残疾赔偿的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60岁以下人员)=残疾等级(1级按100计算,II级减少10%,其他人等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2)残疾赔偿(60岁以上人员)=残疾等级(1级按100计算,II等级减少10%,其他等)X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增加年龄);
(3)残疾赔偿(75岁以上人员)=残疾等级(1级按100计算,II等级减少10%,其他等)X被起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X5年。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首先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受害程度和当地收入标准来确定。确定后,肇事者应当进行赔偿。如果肇事者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因为这是肇事者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