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情况:关联方:关联方、关联方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借款人、借款人转让未转让:登记所有人、受让人分期付款:买方融资租赁:承租人借款、租赁:所有人;用户转让、转租:借款人、承租人;所有人、用户被盗、抢劫:盗窃、抢劫、维修、委托保管:承租人、保管人职务、雇佣:单位、雇主职务、雇佣(故意重大过失):单位、雇主、司机盗用、冒用身份证:盗用人、冒用人;卖方(有过错)连环购车:买方学生学习驾驶:教练;驾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