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以最终赔偿模式确定死亡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标准如下: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固定,受害人60岁以上,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的对象是余生,但不完全是余生。如果年龄太小,赔偿将在20年内完成,年龄越大,每增加一年就会减少一年。其计算公式为:
1.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15*N[N:60岁以下为20年(含);60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为5年];
2.城市居民为:死亡赔偿=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20年[60岁以上为(实际年龄-60岁);75岁以上为5年];
3.60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5*20年;
4.60-75岁人员死亡赔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5*[20-(实际年龄-60)];
5.75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5*5年。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