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1。城市居民为:死亡赔偿=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岁以上为(实际年龄-60岁);75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岁以下为20年(含);60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为5年]
3.60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75岁人员死亡赔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