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做法: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依照协议规定。一方的独特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离婚案件每件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20万元以上的,按0.5%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