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可以对社区进行自治,因为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管理社区而设立的。它是指由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组织,代表业主在物业管理区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自治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是指业主选举产生的组织形式,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组织形式。一般来说,业主委员会有两种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社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社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委员人数也可根据社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定中约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