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又称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事前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以防止或者制止可能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
3.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免费、强制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收资金、物资的活动,以确保国家机关开展正常职能活动或者提供公共服务。征收内容主要是税费。
4.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权益纠纷的活动。我们应该知道,它包括四种,即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和行政裁决。行政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