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披露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以一定的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快速变化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信息社会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政府信息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覆盖了全社会信息的80%。它不仅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此,应披露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