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销售是指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即买方享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权,个人只有使用权。
因此,土地证书上规定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就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归业主所有。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水平支付土地转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