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财产,原则上不能协商一人一半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分割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为夫妻一财:

(一)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日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双方无异议,可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此外,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不想返回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快速裁决。双方都需要参加这两个程序。如果有赌博、吸毒、家庭暴力、婚外情、分居两年等法律离婚情况,法院很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判决后可以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