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撤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一方存在欺诈和胁迫,是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的生命。欺诈是指离婚时以欺诈、欺诈的形式隐藏、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以欺诈的形式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对方财产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在时间上也有规定,即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如果超过一年,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是自愿签署的,在签署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则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以财产分割不公平为由撤销,不受法院支持,双方仍需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