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一方经济收入低而给予少量或部分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目前,与男性相比,中国妇女的经济状况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方面,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适当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而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如果家庭成员被遗弃,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如果有过错,这并不意味着你会离开家。
4.公平原则:离婚时,夫妻的经济利益应当清算,如夫妻双方为家务、抚养子女、离婚后一方生活水平下降、离婚后适当安置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财产协议先于法律原则:公民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