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前或婚后未就夫妻财产达成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用法定财产制度与协议财产制度相结合的制度,明确规定法定财产制度只有在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度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度和单独财产制度、剩余共同财产制度、联合财产制度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我国法定财产制度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收入共同制度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独特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存在。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和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继承财产的收入是指取得财产权利,而不是实际占有财产。即使婚姻关系在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