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依法在农村拥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对象的范围一般以屋檐滴水线为准,业主只对屋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业主依法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超过面积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作。
新建房屋,一般应使用原宅基地、空地、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除土地所有人同意外,还必须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造房屋,不得少占用,东占用东占用东占用东占用东占用东占用东占用东占用西。如果易于建造房屋,则集体收回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