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资本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亩。(以下简称土地)
2,甲方保证在将土地转让给乙方之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定价投资。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经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意。
3、乙方将该土地用于建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双方协商确定土地转让价格为元/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补偿元。
6、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税费由乙方承担。
7、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果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获得的各种补偿将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
8、任何一方违约,除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格%的违约金。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确认在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或协议仅供参考。具体有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甲方:(公章)乙方:综上所述,首先,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应适用。其次,合同应明确规定土地的性质、位置、面积和转让金额。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