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