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出租人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的,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登记。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中国出租。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由此可知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