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时,当事人才意味着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醉酒时签订的合同在有效合同的其他三个条件下没有问题,但在意义上显然是不真实的。
因此,醉酒时签订的合同不是有效的合同。如果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有真正的意义,并继续在后续行为中履行贷款合同,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醉酒意味着混乱签署贷款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属于缺陷,合同不成立。
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并不是所有的借据都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醉酒时的借据效力,当事人的意识状态不清醒,因此一般认为这些借据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有证据证明借据有效,也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