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它是公共财产,但具体情况取决于具体情况。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共同所有或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适用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1)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为夫妻一财:
(一)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日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关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共同所有或者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没有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的约定属于各自的,第三人知道该协议的,由夫妻双方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