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婚前财产。

甲方婚前财产清单:

(1)

(2)

乙方婚前财产清单:

(1)

(2)

3.双方同意上述婚前财产不因婚姻而变更所有权,婚后仍属于各自所有。

第二条双处理原则。

1.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必须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的,双方应当按照合理的原则使用。一方故意损坏其他财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婚前财产婚后需要修理的,原则上由财产所有人承担修理费用。但另一方使用时间较长。经常使用的,应当适当分担部分维修费用。

3.原则上,双方的婚前财产不能在婚后处理。必要时,应征得双方子女的同意,并邀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否则处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4.如果一方婚后生病。灾难不能满足自己婚前财产的需要。同时,当国家机关证明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无法承担社会救济时,另一方可以在不征求子女意见的情况下处分个人婚前财产。

第三条双方债务承担。

1.婚前以各自名义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姓名.金额.清偿期限详情如下:

2.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因个人生产或生活发生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

第四条双方婚后财产协议。

1.婚后,双方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即各自的收入,各自的债权和存款,夫妻接受的赠与或遗产。

2.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购买的物品按其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日常生活费用分别承担一半,但一方主动要求承担更多的生活费用,另一方应允许。

3.本协议签订后第二天起,一方取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①一方劳动收入;

②一方意外收入;

③一方出资购买的财产;

④一方继承.赠与所得财产;

⑤一方投资.生产.经营收入;

⑥一方取得的债权。

第五条双方继承。

如果双方将来生病.灾难等造成死亡或意外死亡,其生前财产将按继承法由公证处处理。

第六条双方共同承担义务。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应对残疾、重病、经济困难的另一方承担支持责任。

第七条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月。

再婚不一定要牵强面对生活。夫妻同意婚后生活AA制,往往更有利于两个人的感情,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没有什么值得反对的。而且,既然婚后的费用是AA制的,恐怕财产协议中约定的财产是分开处理的,即使离婚也不会分割对方的收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