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住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当事人的离婚内容和诉讼离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财产分割只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不审查或只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共权利的认可,当事人有异议甚至后悔,仍享有诉讼权。当然,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提起诉讼。
2.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判决能力范围内的财产有争议的,无权保持有效判决的严肃性。也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有效法律文件(判决、调解和裁决)中处理过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再次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对于离婚诉讼中忽视的财产,或者因某种原因错过审判。错过判决的财产,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