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和一般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律还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依照协议。一方的独有财产属于本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