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书是中国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证书。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土地使用证书还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所有权证书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证书中的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一致。土地使用证书的附图可以根据土地使用现状的底图或地籍地图进行绘制。随着面积和界限的变化,附图也应相应地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督,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由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保存。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地址、地号、用途、批准使用寿命、四至、填写机关签字、年、月、日。②城市土地使用中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共享面积、共享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总面积,包括土地面积。③注意。④变更记事。⑤附图和证书的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