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公安部第123号令)第65条,驾驶员在实习期间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应由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在实习期间,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

如果发现在实习期间没有相应或更高的驾照驾驶员三年以上,驾驶员将被罚款20元以上200元,并责令离开附近的高速公路。此外,如果是A1.A2.A3.B1.B2驾照,实习期间扣6分,延长实习期一年;如果驾照在实习期间扣12分,或在延长实习期间扣6分以上,驾照将被取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