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贴 未提供周转房屋的临时安置补贴 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贴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而造成的损失补偿注:
1.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拆迁房屋用户居住的,公式第二项补贴费为0;
2.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房屋的,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房屋由其自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