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1.贷款人知道借款人借钱用于非法使用,并将钱借给他。
2、属于高利贷。属于高利贷的,高利贷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如下列情形: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筹集资金;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的名义向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法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借款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五、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订立贷款合同。
6.企业间违反国家规定办理贷款或变相贷款融资业务的。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