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的主要条件是:
(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至终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必须承担合同,也无效。
(2)转让的债务应具有可转让性。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以下债务不可转让:性质上不可转让的债务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密切相关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同意不得转让的债务;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第三方应与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4)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协议只有经债权人同意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