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用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数量以及护理期限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理人员,则参照当地从事同级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自理能力。当事人出院后不能完全照顾自己的,仍需继续照顾的,医疗机构必须出具医疗建议证明或诊断书,以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3个月以上仍需依赖护理的,应当申请鉴定机构确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
当事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残疾确定后,当事人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设备的配置确定。
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