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足以赔偿,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承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当事人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当事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不得超过赔偿责任的10%。
2、如果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人员应承担100项费用;主要责任人员应承担70-80岁的责任;负责人应承担50%的责任;第二责任人应承担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