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类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