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欺诈罪是指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后者使用信用卡事实进行欺诈,而前者并不局限于使用什么方法。欺诈罪和信用卡欺诈罪属于刑法中的法律竞争,我国刑法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欺诈罪,如融资欺诈罪。贷款欺诈罪。票据欺诈罪。金融凭证欺诈罪。信用卡欺诈罪。证券欺诈罪。保险欺诈罪。合同欺诈罪。欺诈出口退税罪等,这些欺诈罪与欺诈罪之间存在着特殊法律与普通法律的法律竞争和关系,根据特殊法律优于普通法律的原则,应当以特殊类型的欺诈罪进行处罚。在合同欺诈中,欺诈者的主要目的是欺骗对方的合同履行(包括资金、物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欺诈者尽一切可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与对方签订合同。
1.在主体上,一是伪造不存在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等组织);二是以他人的名义。
2.在合同标的物上,谎称拥有某一物品或某一物品,特别是紧缺物品,或声称有权处分某一物品。
3.用伪造.变造.无效或不能兑现的票据或其他结算凭证支付履约行为。
4.在履行能力方面,欺骗对方履行大部分义务,或履行大部分义务,或者在与对方签订巨额合同之前,通过签订和履行小合同,树立诚信形象。
5.在担保方面,使用知道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品。债权文件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此外,欺诈者还可以收取押金。预付款后,款潜逃,或者在合同条款上设定对方极易违约的条款,从而在对方违约时收取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刑法第十九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信用卡;(2)使用无效信用卡;(3)使用无效信用卡。
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1。使用伪造信用卡,使用无效信用卡,或者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金额超过5000元;2.恶意透支金额超过5000元。2.行为人实施:1。使用伪造信用卡,使用无效信用卡,或者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欺诈金额超过5000元,属于金额超过5万元;欺诈金额超过5万元;2.恶意透支超过5000元的,属于大额;恶意透支超过5万元的,属于巨额;恶意透支超过20万元的,属于巨额。对于这种罪行。
立案标准第一项规定,使用伪造信用卡、使用无效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金额在5000元以上,应当立案追究。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依照刑法第十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可以清楚地理解,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利用人们消费作为主要途径的诈骗行为,而合同诈骗则是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所谓的合同进行的诈骗,其中不乏法律借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