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当事人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允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子女监护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参与诉讼,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避免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调解、上诉和执行。
换言之,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证据简单,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当然,如果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目标数量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大,或者对方有可能隐藏或转让财产。如果他们想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自信地争取子女的监护权,建议聘请律师并给予专业指导,这样他们才能更自信地赢得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