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属于一方,但离婚协议签订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转让。对于协议离婚,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转让就更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不足以证明对方房地产转让的真实含义,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