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离婚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四诉;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代理诉讼;
8.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