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付子女抚养费:
1.一次性付款;
2.定期付款;
3.以财产折扣。一般来说,有收入的父母,无论是固定收入还是非固定收入,都应该选择以金钱的方式支付赡养费。定期支付赡养费是一般支付方式;对于合格的父母,他们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此,对于没有收入的父母,他们可以选择用财产折扣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