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权平等处理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无效或撤销婚姻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结束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不仅包括夫妻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还包括其他非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当然,除非法律直接规定个人独有财产与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这里提到的收入是指取得财产权利,而不是实际占有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前取得稿费等财产,但没有实际取得,则只能在婚后出版社支付稿费。此时,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出版社同意在婚后支付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才收到稿费,则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除另有约定外,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能核实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一规定是这一原则的法律体现。瑞士民法典第226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无证据证明夫妻个人财产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平等分割。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
7.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如果遗产被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首先分割给另一方,其余的财产应当按照继承法处理。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个人财产,实际上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具有重要意义。毕竟,离婚时能分割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确定哪些共同财产是非常重要的,但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害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