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给出以下简单答案。
(1)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无论如何获得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和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业务联系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应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协商估价的基本事项和估价费用,明确并签订合同,为后续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1.明确估价目的。所谓估价目的是指估价的需要。估价目的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的类型和估价的依据,是实施房地产估价的前提。受理估价的具体目的主要包括:市场行为: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典当、保险、拍卖等;企业行为: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上市、合并、破产清算、合同等;政府行为:农用地征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拆迁补偿、定价收购、土地使用权收回等;其他:继承、纠纷、赠与和可行性研究。其他权利造成的房地产贬值。任何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只能有一个估价目的。
2.明确估价对象。明确估价对象,即明确待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