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房屋称为夫妻共同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主要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的房屋;
(2)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房屋外,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