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取得房产证的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取得房产证的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所有的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情况本质上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唯一的区别是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它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所有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在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1)无论是一方的名称还是双方的名称,均为共同财产。(2)房屋价值分割按市场价格计算,不按原购买合同金额计算。(3)如果涉及贷款,则应先删除未偿贷款。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