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的,必须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行政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行政机关是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内没有区域;在农村地区,它是乡镇、民族乡镇和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离婚协议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一)男女双方户口证复印件,(原件也要带);
(2)男女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
(四)结婚证原件;
(五)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原件也要带);
(6)两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