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更或者使用伪造、变更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处2000元罚款。

相关法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自己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其中,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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