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拍卖申请分割所得价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2003]:第二十条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和所有权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取得竞价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应根据双方申请拍卖房屋,并将收入价格分割。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判决拍卖财产流动拍卖成本,我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拍卖现有财产,如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变更财产第十九条,平均拍卖或双重拍卖价格低于保留价格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同意接受拍卖财产,财产应支付债务,如果是这种认可的保留价格,流动拍卖费用是否由我承担。离婚财产的分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房屋的所有权,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的比例一致时,可以采取拍卖方式。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