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拥有的抵押房屋可以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偿还贷款后,可以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一方申请登记的,可以凭离婚协议、身份证或离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