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情绪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婚姻关系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终止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为原告,被告一方为被告,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说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和住所,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要求离婚;b.抚养孩子;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实理由,说明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什么时候离婚。诉状最好打印,但最后必须手工签字;

2.向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区、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时,应提交两份民事诉状、结婚证、夫妻身份证(至少带自己的)、儿童户口或出生证明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应提供财产相关证据,如产权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据应提交两套复印件(一份法院档案,另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付款;

5.向法院立案庭提交付款票据和材料,回家等通知;

6.法院安排你的案件开庭,并将投诉副本、证据等材料送达被告。送达被告后,您将通知开庭时间,您需要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可以要求双方调解(在中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要的程序,不组织你调解,也会问你是否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发布民事调解,调解分为两种,可以调解离婚,也可以做你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调解不成的,开庭,开庭时不能调解的,将作出判决,最民事判决;

9.判决可以判决离婚或不离婚。一般来说,如果被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法院将判决不允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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