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保护军事婚姻的政策和法律,即让随时能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献出生命的士兵安心工作,确保家庭的稳定。因此,为了更高的国家利益,即使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在未经士兵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判决离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说嫁给士兵很难离婚的原因。然而,如果士兵有重大过错,他们也可以判决离婚。
这些重大过错是指。
(1)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或配偶;
(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因此,如果非士兵一方想离婚,除了协议离婚外,如果他们想让法院通过诉讼判决离婚,他们必须有上述充分证据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