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离婚判决的日期是错误的,则可以更改。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已有效的离婚判决,则无需将有效的离婚判决更改为离婚证明。两者的法律效力相同。如果你想再婚,你可以直接带着离婚判决和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