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被视为撤诉。撤诉后6个月内,原告无权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可以起诉离婚);
2.原告在离婚案件中缺席的,由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十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或者未经法院允许中途退庭的,可以撤诉。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得出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离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原告不能出庭的例外条件:原告有合理客观原因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愿外,还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