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起诉阶段(1)咨询.聘请律师或自行查询法律;(2)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据;(3)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告知不接受的理由。
2.在被告辩护阶段(1)法院自备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辩护;(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辩护。当然,被告不能辩护。被告需要延长辩护期向法院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到法院送达的通知。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作出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没有新的情况。新的原因是,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重新起诉离婚,而被告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在实践中,当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离婚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